金科地产集团:李华辞去财务负责人 宋柯出任财务负责人


2021-11-15 08:41:40 来源:房企观察网

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

鉴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负 责人李华先生已临近法定退休年龄,根据公司对其工作的调整安排,李华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其辞去执行副总裁兼财务负 责人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李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华先生持有323万股公司股票,本次辞去执行副总裁 兼财务负责人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管理。

李华先生在担任公司执行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 司及董事会对李华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经公司总裁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财务负责 人的议案》,同意聘任副总裁宋柯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简历附后),任期与公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宋柯先生:1975 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公司副总裁兼 财务负责人。2004 年 5 月至 2008 年 6 月,历任交通银行朝天门支行行长助理、 民族路支行副行长、南城支行副行长;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5 月,历任中信银 行重庆分行新支行筹备二组组长、北城天街支行行长;2015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党委委员、风险总监、行长助理、副行长;2019 年 5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兰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挂职);2021 年 2 月 起,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财务、资金工作);2021 年 11 月起任公司财务负 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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