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提名补选雷江为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2021-11-10 08:46:06 来源:房企观察网
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提名补选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兹提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10月12日的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董事辞任。李强强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职务,辞任后已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本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提名补选雷江松先生(「雷先生」)为本公司第十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雷先生之委任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经本公司股东(「股东」)批准后生效。雷先生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第十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披露的雷先生之简歷详情
载列如下:
雷江松先生,1970年出生,现任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雷先生于1993年7月至2003年8月期间歷任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公司技术科长、海外公司副总工程师;于2003年9月至今任职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5号线建设分公司副经理、7号线分公司经理,深圳地铁工程谘询有限公司总经理,建设总部副总经理兼工程一中心总经理、建设总部执行董事兼党委书记,深圳地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雷先生于1993年7月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城市道路与桥樑工程专业,获学士学位;2006年9月获天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学位。雷先生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国家註册一级建造师、註册造价工程师、註册监理工程师,是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专家库专家。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本公告日期,雷先生(i)并无于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位,于过去叁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位;(ii)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股东并无任何其他关係;(iii)并无于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其他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雷先生确认概无与彼拟委任有关之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股东留意,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13.51(2)(v)条之规定须予披露之任何其他资料。本公司将与雷先生订立服务合约。雷先生将不领取董事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