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房发展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


2021-06-28 08:42:46 来源:房企观察网

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 从资产减值、业绩与毛利率变化、流动性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房发展”) 于近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天津市房地产 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 【2021】0549 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现将《监管工作函》全文公告 如下: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 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 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 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规定,请你公司结合行业和公司经营情况, 从资产减值、业绩与毛利率变化、流动性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 关于存货跌价准备。根据年报,2020 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27.50 亿元,占期初净资产的比例超过 50%,是公司 2020 年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其 中,对苏州美瑜华庭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3.08 亿元、对苏州美瑜兰庭项目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 7.51 亿元、对相城留园路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895.06 万元、 对津滨汉(挂)2017-1 号地块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979.46 万元、对津东丽 (挂)2017-021 号地块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5.63 亿元。

请公司:(1)补充披露上述项目计提跌价准备的方法、相关假设与参数和具 体计算过程,如涉及第三方评估报告,请一并披露;(2)结合行业背景、项目所 在地区及周边可比楼盘价格变化、销售去化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等,具体说明公 司对各项目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依据及合理性;(3)对比近三年存货跌价准备计 提情况,结合相关项目售价变化和去化情况等,说明存货跌价迹象发生的时点,  是否与前期披露信息不一致,是否存在前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审慎、不及时的 情形,相关项目在本年度集中计提跌价准备是否合理;(4)目前公司其他同区域 的房地产项目是否存在存货减值迹象。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2. 关于营业收入与毛利率。根据年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 27.53 亿元, 同比下降 71.22%;销售毛利率 15.84%,同比下降 9.09 个百分点,主要系房地产 开发经营业务毛利率下降所致。

请公司:(1)结合行业发展状况、竞争格局,以及公司生产经营计划与安排、 开发销售结转等情况,说明营业收入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2)对比同行业 公司经营情况,结合房地产调控政策、公司库存区域结构、销售均价、拿地成本、 利息资本化等因素,说明报告期销售毛利率明显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 行业趋势;(3)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以及公司已采取及 拟采取的相关应对措施。

3. 关于流动性与负债情况。根据年报,2020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 88.69%, 剔除预收账款与合同负债后资产负债率约为 70.63%,速动比率 0.12 倍。期末公 司货币资金余额 8.34 亿元(其中含预售监管资金及其他受限资金合计约 3.79 亿 元),短期借款 3.25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1.84 亿元。报告期期后, 子公司天房(苏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市天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 多笔负债已展期还款。请公司结合生产经营情况与后续融资计划,说明为偿还即 将到期的短期债务,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以保证流动性合理充裕。

4.关于债权投资。年报显示,2020 年末公司债券投资余额 2.85 亿元,为中 信信托理财产品。请公司:(1)补充披露该信托理财产品的具体投向与底层资产, 最终投向是否涉及大股东及其关联方;(2)结合公司购买信托理财产品的目的与 持有计划,以及公司部分借款出现展期还款的情况,说明大额信托理财与逾期带 息负债并存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信托理财产品是否存在赎回风险。请年审会计 师发表意见

5. 关于关联交易终止事项。2020 年年报及前期公告显示,2010 年公司与 关联方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房信集团)签订关于天津湾 C2、 C3 地块项目的转让协议,2019 年因土地权证相关因素,致使上述转让安排终 止,公司需退还房信集团土地款、开发成本、项目管理费、资金占用费合计 7.04 亿元。公司于 2019 年、2020 年公司分别支付 3.6 亿元、1.82 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房地产相关政策的变化,说明公司与房信集团签 署转让协议 9 年后才发现土地权证问题的原因及合理性;(2)公司需退还房信 集团土地款、开发成本、项目管理费、资金占用费的详细计算过程,并与房信集 团就该项目实际开发运营支出对比,是否存在明显差异;(3)天津湾 C2、C3 地 块项目目前开发与销售情况,进度与由公司开发的 C1 地块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如是,说明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6.关于项目进展。2020 年年报显示,公司房地产开发投资中,盛庭花园总 建筑面积 54.86 万㎡,在建建筑面积、已竣工面积分别为 6.22 万㎡,34.95 万 ㎡,而 2019 年年报显示该项目在建建筑面积、已竣工面积分别为 20.68 万㎡、 34.18 万㎡;此外,天津湾 CD 地块总建筑面积 80.13 万㎡,在建建筑面积 40.17 万㎡、已竣工面积 14.45 万㎡。请公司:(1)核实盛庭花园项目实际开发进展情 况,说明前后年度数据的勾稽关系,若存在差错请及时更正;(2)说明天津湾 CD 地块总建筑面积与在建建筑面积、已竣工面积的勾稽关系,是否存在部分工 程尚未开工的情况,若是,请结合拿地时间、开发安排说明原因及合理性,并说 明是否和公司与关联方房信集团终止相关协议有关。

7.关于其他应收款。年报显示,2020 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前 5 名中,华钜 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益国际经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4 名欠款方款项 性质均为往来款,合计 3,709.29 万元,上述款项多年挂账且均已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 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其他应收款产生的原因及背景,欠款方与公司第 一、二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2)目前公司对上述欠款的催收情况,后续回 收计划,相关款项长期挂账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请年 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8.关于股东流动性。根据年报及近期公告,公司实控人下属企业暨公司第二 大股东暨天津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房集团)所持公司股份全部被轮 候冻结。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结合上述情况,评估天房集团流动性情况对公 司生产经营、控制权的影响,说明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何种措施,以保持公司生 产经营独立性。 针对前述问题,公司依据《格式准则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 露指引等规定要求,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披露的,应当说明无法披露的原因。” 公司收到《监管工作函》后高度重视,已组织相关各方核实信息并准备《监 管工作函》的回复工作。公司将根据《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尽快就上述事项予 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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