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控股:韩波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曾任融创上海区域副总裁
2021-03-15 09:23:42
本公告乃由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
本公告乃由祥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条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韩波先生(「韩先生」)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起生效。韩先生的履历载列如下。
韩先生的履历详情韩先生,47岁,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韩先生於二零一八年加入本集团担任副总裁,且目前於本集团多间附属公司担任董事、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等职务。彼亦於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二零二零年二月担任苏皖区域总裁,负责统筹本集团於苏皖地区的日常业务运营。自二零二零年一月起,彼负责本集团工程合约中心的管理工作。自二零二零年十月起,彼亦同时於本集团的运营管理中心工作,负责统筹中心的日常业务运营。
韩先生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房地产业拥有逾22年经验。自一九九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彼担任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3900,一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房地产开发公司)执行总经理,主要负责协调集团业务(包括产品及工程)的日常运营。自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八年七月,彼担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1918,一家股份於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上海区域副总裁。彼主要负责统筹集团区域业务运营。
韩先生自二零零二年十二月起为浙江省经济贸易委员会认可的合资格土木工程师。彼於一九九六年七月於中国浙江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
韩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自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起为期三年,并须按照本公司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於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
根据服务合约,韩先生将有权就其执行董事一职收取年度薪酬(包括薪金、花红及退休福利计划供款)约人民币2.5百万元,该金额由董事会根据薪酬委员会的推荐意见并参考其资格、在本公司承担的职责及责任水平以及当时市况厘定。
於本公告日期,韩先生并无於本公司股份中拥有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任何权益。
除另有披露者外,於本公告日期,韩先生於其委任日期前过去三年内并无担任任何其他上市公众公司之任何董事职位,亦无任何其他重大委任及专业资格,且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於本公告日期,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董事会所尽知,概无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之规定予以披露,亦概无有关委任韩先生之其他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就韩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成员表示热烈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