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202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发行15亿元
2021-01-19 08:33:46 来源:房企观察网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24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468 号”文核准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8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为本次债券的第 三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 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 亿元),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 行数量为不超过 1,500 万张(含 1,500 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 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期,第 2 年末和第 4 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符合进行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