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源:下属陕西天投与咸阳启点投资成立项目公司
2020-12-29 20:20:59 来源:房企观察网
咸阳启点负责目标土地招拍挂工作的协调跟进等相关工作
天地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陕西天投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投”)与咸阳启点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咸阳 启点”)合作,双方按约定比例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共同开发咸阳市高新区意向 合作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 亿元,陕西天投出资 4,900 万元,占股权比例为 49%;咸阳启点出资 5,100 万元,占股权比例为 51%。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 产开发与经营等。
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陕西天投与咸阳启点签订合作协议, 双方按约定比例共同出资成立项 目公司, 用于参拍并开发咸阳市高新区意向合作项目。项目公司注册资本 1 亿 元,陕西天投出资 4,900 万元,占股权比例为 49%;咸阳启点出资 5,100 万元, 占股权比例为 51%。项目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
(二)项目公司董事会由 5 人组成,2023 年 7 月 1 日之前,由咸阳启点委 派 3 人,陕西天投委派 2 人,董事长由咸阳启点委派,副董事长由陕西天投委派; 2023 年 7 月 1 日之后,董事会变更为由陕西天投委派 3 人,咸阳启点委派 2 人, 董事长由陕西天投委派,副董事长由咸阳启点委派。公司监事共 2 人,双方各委派 1 人。咸阳启点委派 1 名副总经理(分管财务);公司总经理、其余高管及财 务经理(财务负责人)等管理人员均由陕西天投委派。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由总 经理担任。
(三)咸阳启点负责目标土地招拍挂工作的协调跟进等相关工作,陕西天投 负责筹集土地竞买资金。目标地块获取后,项目公司由陕西天投主导开发运营。 如项目公司未摘得目标地块,则合作双方均有权要求解散并注销项目公司。
(四)合作双方按照协议约定实缴出资额。在项目开发运营中,优先考虑使 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和项目融资贷款。当项目公司因经营需要(包括融资等) 增加注册资本时,合作双方应按照各自股权比例进行增资;对注册资本金以外公 司所需资金(包括土地费用在内),由陕西天投负责筹集。项目公司股东各方可 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项目公司股东借款利率按照年利率 10%的标准计付利息。 当项目公司融资需要提供担保时,陕西天投和咸阳启点(或双方各自的股东) 须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按各自持股比例同时提供相应担保,如金融机构只需一方 (或一方的股东)提供担保的,未提供担保的一方应以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质押 向提供担保的一方提供反担保。项目公司是否还需向提供担保的一方(或一方的 股东)支付担保费及担保费支付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陕西天投按照协议约定向项目公司提供 2 亿元借款。后续在满足协议 约定的相关条件下,项目公司将 2 亿元借给咸阳启点,借款期限为 1 年,借期内 利息按照年利率 10%的标准计算。咸阳启点以其所持项目公司股权,就项目公司 对陕西天投的 2 亿元负债向陕西天投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咸阳启点股东咸阳金融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咸阳启点对项目公司的 2 亿元负债向项目公司提供保证担 保。
(六)项目开发后期,在项目公司对陕西天投的负债已经全部清偿完毕、且 满足项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仍有剩余的前提下,可向股东借款。股东从项 目公司的借款,在其实缴注册资本额度以内的不计息,对超过其实缴注册资本额 度的借款,股东须按照年利率 10%的标准向项目公司计付利息。
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合作成立项目公司,有利于公司增加土地储备,增大公司经营规模,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