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发展:与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
2020-10-21 07:03:18 来源:房企观察网
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源、资金及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
为保障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广宇 发展”)持续健康发展,有效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和股东回报能力,公司及所属公司 拟与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鲁能集团”)、关联方 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以下简称“关联方”)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 (仅限于通过公开市场联合竞拍土地及后续开发)暨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概述:
1.近年来,公司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大力支持公司发展,通过提供财务 资助等方式向上市公司提供业务支持,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健康稳定和业绩的持续 提升。结合当前房地产市场政策环境,为充分利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源、资金及 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含所属公司) 拟与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即在广宇发展控股的前提下,与鲁能 集团及关联方联合参与公开市场土地竞拍,并就竞拍获取的项目进行联合开发,由 广宇发展并表。(以上简称“共同投资”) 根据年度投资计划,预计至 2020 年底,上述共同投资总额不超过 100 亿元。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 公司与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出席本次会议 的非关联董事以赞成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 2 控股股东鲁能集团及关联方合作投资房地产项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周悦刚 先生、李景海先生、王科先生、来维涛先生为本议案所述事项的关联董事,已依法 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 立意见。
4.该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后,后续每联合成功竞拍取得土地时,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进展公告;成立合资公司时,公司将根据共同投资额度,按照监管要 求履行上市公司相关程序。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合资项目公司由广宇发展及所属公司进行管理运营。 股东会:作为合资项目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各方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 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表决权 1/2 以上通过生效。但修改公司章程、增资、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需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 董事会:合资项目公司设董事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广宇发展提名 2 名, 鲁能集团或关联方提名 1 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董 事会做出的决议需经过半数董事通过方为有效。 监事:合资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经广宇发展推荐设监事 1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