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终止70亿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申请一年未获核准
2017-10-17 09:02:54 来源:观点地产
阳光城于公告表示:“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各中介机构反复研究和论证,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月16日发布公告称,拟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关于终止的理由,阳光城称,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发布至今已一年之久,资本市场环境和融资政策等因素发生诸多变化,同时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暨授权董事会期限因逾期已经失效。
阳光城于公告表示:“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影响因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并与各中介机构反复研究和论证,决定终止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决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阳光城认为,目前公司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情况,统筹安排融资计划。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于2016年8月31日,阳光城曾披露其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称将以底价6.44元/股发行不超过1,086,956,521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
彼时,阳光城表示,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福州大都会项目、上海杨浦大桥101地块项目、杭州文澜府项目(杭州上塘项目)、杭州上府项目、苏州愉景湾项目、苏州丽景湾项目、苏州丽景湾PLUS项目。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于2016年11月24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受理,2017年1月12日中国证监会出具阳光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阳光城于2017年3月13日对反馈意见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同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的相关资料。但截至目前,阳光城尚未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