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房地产集团: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22亿元中期票据
2020-07-31 20:57:42 来源:房企观察网
主要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偿还银行借款以及项目建设等
为满足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 明地产”)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司债务结构,降低财务费 用,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银行间债券 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 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的 中期票据,具体内容如下:
发行方案:
1、注册发行规模: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2 亿元(含 22 亿元)的中期票据, 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 期内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 5 年。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一 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债券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主要用于偿还债务融资工具、偿还银行借款以及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7、承销方式: 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 开发行。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8、发行债项担保: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无担保。
9、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