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公司目前未涉及“地摊经济”概念业务


2020-06-05 07:16:43 来源:房企观察网

从事城市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为主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0 年 6 月 2 日、6 月 3 日以及 6 月 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 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 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不存在除前期已披露事项外 的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公司已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披露 了《2019 年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预案。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问询本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司,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目前不存在对公司 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 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近期有市场传闻公司涉及“地摊经济”概念,公司目前未涉及该业务。公司 是专业从事城市产业发展、商贸流通及家居卖场运营为主的综合性集团,主营业 务未发生改变。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香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 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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