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股份:聘任陈德力为公司CEO
2024-12-04 09:00:08 来源:房企观察网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分别收到吕伟顺先生、 闫莉女士、张学勇先生、陈敬霞女士的书面报告。 因工作调整原因,吕伟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内 一切职务,后续将不在公司内担任其它职务。公司董事会对吕伟顺先生在担任公 司董事长期间为公司提升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张学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仍继续担任公 司副总经理职务。陈敬霞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 它职务。闫莉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在公司担任其它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3日召开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陈德力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CEO),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董事会选举闫 莉女士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兼任财务总监,主管会计工作,任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宋晓静女士继续担任公司会 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长)工作。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 陈德力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吕伟顺先生在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提名王鹏先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接替张学勇先生及吕伟顺先生在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委员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德力先生、闫莉女士、王鹏先生均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监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