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商集团:实际控制人阎志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股票
2022-05-26 09:13:35 来源:房企观察网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
收到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阎志先生提交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股份的提案》。阎志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 如下:
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阎志先生 2、提议时间:2022年5 月20 日
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阎志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 的认可,为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股份,并将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
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在未来适宜时机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未能 以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 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 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 16 元/股,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7,5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
6、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8、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 29,503.24 万股为基础,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15,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6 元/ 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937.50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3.18%。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7,5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16 元/股进行测算,回 2 购数量约为 468.75 万股,回购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 1.59%。具体回购股份数 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