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共同参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
2019-09-24 07:50:16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1、常州碧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常州碧盛”、“甲方”)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通过网上挂牌出让方式竞得江苏省常州市 JZX20191201 号地块(下 称“本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地块位于江苏省常州市红河路以南、 轩文路西侧,出让面积 80867 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出让年限为住宅 70 年,商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 40 年,容积率为>1.0 且 ≤2.2,建筑密度为≤30%,绿化率为≥30%,土地出让金为人民币 142500 万元。 2019 年 6 月 19 日,常州碧盛已与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 认书》,详见附件; 2019 年 6 月 28 日,常州碧盛已与常州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出让合同》,详见附件。
2、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光明地产”、 “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农房集团”、 “乙方”)经协商后,将与常州碧盛签署《常州市新北区创智湾北地块合作开 发协议》(下称“本协议”),参与投资设立项目公司共同合作投资开发建设项 目土地,详见附件。 根据合作协议,农房集团将与常州碧盛共同投资设立的项目公司(新设项 目公司名称暂未定,最终以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作为项目土地 建设开发主体,项目公司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 万元,农房集团出资人民 币 4900 万元,占 49%;常州碧盛出资人民币 5100 万元,占 51%。本合同签订 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常州碧盛、农房集团双方设立项目公司,双方按照各自所 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按照同股同权的原则合作开发项目土地。合作双 方同意将与常州市国土部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 并将项目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至项目公司名下。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 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4、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对董事长的授权范围内,无须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目的是为了开发建设经营常州碧盛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通过网上 挂牌出让方式竞得江苏省常州市 JZX20191201 号地块项目,进一步增强企业开 发经营能力,扩大企业品牌影响力,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增强公司市场竞争 力,进而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本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对本公司未来发展 具有积极的意义。 本次投资对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直接影响, 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尚无法准确预测。本次投资完成后,不存在新增的关联 交易、同业竞争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