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与佳兆业签署在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9-05-30 06:46:19 来源:房企观察网
合作双方共同出资新设立或增资项目公司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佳兆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佳兆业”)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鉴于佳兆业及其关联方在粤港澳大湾 区及其周边区域深耕多年,具有良好的当地口碑及相关资源,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 司拟积极推进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房地产开发领域范围内的合作,公司及佳 兆业拟按照同等比例对项目进行投入,公司的总投入金额不超过 45 亿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法律法规,本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已有第九届董事局第六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
合作双方共同出资新设立或增资项目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周边区域内获取 优质项目并共同进行开发建设,双方依法承担股东责任和义务,享有股东权利和权 益。
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协调推进小组,具体负责战略合作日常工作,共同制定推进 计划和阶段性目标,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进战略合作协议实施。
公司与佳兆业本着优势互补、机会共享、资源共用、互利共赢的目的,开展合作 共同获取优质项目、项目合作开发。将有助于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及其周边区域的 深耕,补充优质土地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