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集团增持阳光城后占公司股本18% 成单一大股东
2019-03-19 08:01:33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约收购。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收到公司控股 股东阳光集团的通知,阳光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已达18.05%,已成为公司单一最大股东。
2019年3月18日,阳光集团增持公司股份2,456,320股,增持比例为0.06%(以公 司目前总股本 4,050,073,315 股为计算依据),增持均价为8.56元/股,增持方式 为集中竞价交易。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自2018年10月12日起在12个月内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少于本 公司总股本的1%、且不超过2%(以增持实施期间的公司总股本计算),阳光集团及 关联方就未来的增持行为未设定其他实施条件。 公司已于2019年2月12日披露阳光集团及其关联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 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达1%的公告。
根据本次增持计划,阳光集团及关联方将按照公司2018-228号公告的内容继续 增持公司股份,即自2018年10月12日起12个月内累计增持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2%。
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