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 收到证监会反馈意见回复
2018-10-12 11:29:28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 进展情况,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精简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率,压缩运营费用,经中国交通建 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集团”)批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中住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住地产”)。
此次合并完成后,地产集团作 为合并后的存续方将承继中住地产直接持有的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237,690,352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32%),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8 日披露了《中 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地产集团根据《上市公司收 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 2 2018 年 8 月 30 日,地产集团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81226 号)》(以下简称 “反馈意见”)。 地产集团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并 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根据中国证监会的 相关要求,公司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公开披露。
地产集团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 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本次地产集团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 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