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签署《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
2018-09-13 09:56:59 来源:房企观察网
本项目实施可能存在的主要风险为协议履行期限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
公司于2018年9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订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产业新城PPP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惠州市惠 东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 “甲方”)签署《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产业新城PPP项 目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协议主要条款:(一)项目概况 甲方将以广东惠州市惠东县行政区划内约定区域(以下简称“合作区域”) 的整体开发各事项与乙方进行合作,合作区域北至石钟山,南至白花镇联丰村一 带,西至广惠高速及空港经济产业园边界,东至西枝江及环城北路。合作区域面 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二)合作内容 甲方负责整个区域内的开发建设管理工作,主要负责履行政府职能、主导重 大事项决策、确定标准规范、提供政策支持、实施项目监管。负责协调相关部门 进行合作区域内规划建设用地的前期土地征转并形成建设用地,按照甲乙双方约 定的开发进度提供建设用地并依法进行供地。 乙方负责投入资金进行合作区域的设计、投资、开发、建设、产业导入及运 营等工作,并根据本协议约定享有相应的收益,乙方保证按时完成本条所约定的 各项工作,具体包括在合作区域的开发中根据规划要求提供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及 运营维护、公共设施建设及运营、土地整理服务、产业发展服务、规划设计咨询 服务、物业管理和运营服务等工作。
协议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一)该协议履行对公司2018年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 影响。关于公司在本协议约定的合作开发区域中的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将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公司与广东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政府签署正式协议,明确了双方在开发 建设经营合作区域中的权利义务,确定了公司投资和回报计算方式,为公司与惠 东县人民政府以PPP模式共同实施惠东县产业新城开发项目奠定了扎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