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劲: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世镛辞任


2024-05-22 09:23:15 来源:房企观察网

何大衞先生(「何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退任

董事会亦宣佈,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刘世镛先生(「刘先生」),因需投入更多时间处理其他事务,于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后不再膺选连任。他于股东週年大会完结后退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亦不再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之成员。

刘先生已确认,他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其退任之事宜而需联交所及股东垂注。

董事会谨此对刘先生于其任期内为本公司作出之贡献致以衷心感谢。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欣然宣佈,何大衞先生(「何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自股东週年大会完结后起生效。

何先生,七十五岁,于财务及会计方面拥有逾五十年经验,并于二零零七年退休前,于多间公司担任管理层职位。他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及澳洲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他持有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何先生为后述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包括澳狮环球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1540)、狮子山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1127)及利基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240),即本公司之控股股东惠记集团有限公司(香港股份代号:610)之非全资附属公司。何先生已确认(a)他已符合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列载的所有独立性准则;(b)他过往或现时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业务中拥有财务或其他权益,亦无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有任何关连;及(c)概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其于委任时的独立性。

除上文所披露以外,何先生(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ii)并无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及(iii)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此外,于本公佈刊发日期,何先生概无或无被视为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何先生将任职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并符合资格于该大会上重选连任。其后,何先生将根据本公司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连任。何先生作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收取每年港币526,000元董事袍金。其酬金每年由董事会于本公司股东週年大会获股东授权后,参考其于本公司之职务及责任及市场现况后检讨及釐定。

除上文所披露以外,并无其他有关委任何先生之事宜需促请股东垂注,亦无其他有关何先生的资料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第13.51(2)(v)条的任何规定予以披露。董事们热烈欢迎何先生加入董事会。

董事委员会成员之变动

董事会进一步宣佈,根据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决议委任本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张汉杰先生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自股东週年大会完结后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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