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业地产: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
2024-01-03 10:04:03 来源:房企观察网
呈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
本公告乃由建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4)条作出。
核数师辞任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2023年12月29日起生效,原因为本公司未能与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建议审核费用达成共识。
董事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已确认,除上文所披露有关建议审核费用的共识外,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与本公司之间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辞任一事并无其他意见分歧或其他未决事宜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联交所垂注。
本公司乃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註册成立,就董事会所知,开曼群岛法律并无规定即将离任核数师须确认是否有任何与其辞任有关而该即将离任核数师认为须敦请本公司股东及债权人垂注的事宜。因此,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并未发出有关确认。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确认,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尚未开始对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审计工作,董事会认为更换本公司核数师将不会对本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审计工作及发佈年度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董事会亦谨藉此机会对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本公司提供的专业及优质服务表示由衷致谢。
委任核数师
经审核委员会推荐,董事会进一步宣佈,其已议决提呈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为本公司新任核数师,以填补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辞任后之临时空缺,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股东週年大会结束为止,惟须待信永中和(香港)的客户接纳程序圆满完成。
审核委员会于评估委聘信永中和(香港)时已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i)信永中和(香港)的建议;(ii)信永中和(香港)为联交所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经验、行业知识及技术能力;(iii)其独立于本集团及其客观性;(iv)其资源及能力,包括人力及时间;及(v)会计及财务报告委员会所颁布的指引。
基于以上所述,审核委员会已评估并认为信永中和(香港)符合资格并适合担任本公司核数师。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更换核数师将提高本公司审计工作的成本效益,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