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桂园:创兴银行订立融资协议 金额为3500万美元等值的定期贷款融资
2023-07-17 09:49:23 来源:房企观察网
根据融资协议获得的该贷款将由本公司用于为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需要进行融资,包括为本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发展或项目的发展进行融资。
本公告乃由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
融资协议
于2023年7月14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与创兴银行有限公司(作为贷款人)(「贷款人」)订立融资协议(「融资协议」),据此,金额为35,000,000美元等值的定期贷款融资(「该贷款」)已授予本公司,自作出该贷款当日起计为期36个月。
根据融资协议获得的该贷款将由本公司用于为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需要进行融资,包括为本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发展或项目的发展进行融资。
特定履约责任
根据融资协议的条款,于发生下列任何事件起计15个营业日内,融资协议项下可供动用的融资将即时取消,且本公司将须偿还该贷款连同其应计利息:
(i)杨国强先生及杨惠妍女士(共同)不再为本公司的单一大股东;
(ii)杨国强先生及杨惠妍女士(共同)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不少于40%的实益权益;
(iii)杨国强先生及杨惠妍女士(共同)不再有权决定本公司的管理及政策(不论透过拥有具投票权的股本、合约或其他方式);或
(iv)杨国强先生或杨惠妍女士并非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只要导致上市规则第13.18条项下责任产生的情况继续存在,本公司将继续根据上市规则第13.21条于其后中期报告及年度报告内作出相关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