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温州世和的破产重整程序已经终止
2023-03-13 08:56:35 来源:房企观察网
重整计划将由温州世和执行,管理人承担管理和监督的职责,温州世和的资产被划分为重整资产和非重整资产
本公吿乃由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13.25(1)条以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七日的公告(「该公告」)。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用词彙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如该公告所披露,于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十一日,本公司收到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对本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子公司温州世和生态城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重整申请作出的裁定。
于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六日,温州世和管理人(「管理人」)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温州世和的重整计划(「重整计划」),该计划已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获得批准。及后,本公司收到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期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的民事裁定(「裁定」),该裁定批准并通过了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重整计划决议。因此,温州世和的破产重整程序已经终止。
根据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由温州世和执行,管理人承担管理和监督的职责,温州世和的资产被划分为重整资产和非重整资产。对于部分重整资产,代建方将被委託以提供代建及品牌服务,并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寻求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外部融资,以支付代建成本。非重整资产将依据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特定资产管理及变现的步骤予以处置,管理人将监督温州世和对资产销售收入和其他应收款项的回收。重整计划执行期限为四年,四年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可根据管理人或温州世和的申请,作出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裁定。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温州世和的总收入、利润和资产分别占本集团经审计收入、利润及资产的5%以上。根据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经审计的管理报表,温州世和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分别约为人民币40.7亿元和人民币38.07亿元。本公司预计上述事件对本集团业务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有潜在负面影响,本公司将进一步寻求外部业机构的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及审计师,以确定温州世和在会计处理上是否仍然为本集团间接全资子公司,及其他对公司财务报表及营运的影响。本公司将继续积极与相关债权人、重整计划管理人进行沟通,并寻求专业机构的意见,努力制定并实现尊重维护所有利益相关方权利的债务解决方案。
本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该事项的任何进一步发展,并将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以及上市规则的规定作出进一步公告,以便在适当时通知其股东。继续暂停买卖
本公司股份已自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暂停买卖,直至刊发二零二一年经审核年度业绩及二零二二年中期业绩。
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