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536.51亿元
2022-06-06 08:50:12 来源:房企观察网
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 展也受到一定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华夏幸福”)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536.51亿元(不含利息)。
受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信用环境叠加多轮疫情影响,2020年第四季度 以来公司面临流动性阶段性风险,公司融资业务受到较大影响,公司业务正常开 展也受到一定影响。
在上述背景下,公司金融债务发生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并 发生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部分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情况 (一)未能如期偿还债务的基本情况 自公司前次披露(2022 年 5 月 11 日)债务未能如期偿还情况后,截至目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新增未能如期偿还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形式的债务金额 56.34 亿元(不含利息),公司累计未能如期偿还债务金额合计 536.51 亿元(不 含利息)。 (二)债务未能如期偿还的应对措施 为化解公司债务风险,加快促进公司有序经营,公司正在积极协调各方商讨 多种方式解决当前问题。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披露《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公司债务重组的进展公告》,披露了《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已获得金 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省市政府及专班的指导下,正在 持续推进《华夏幸福债务重组计划》有关事项的落地。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 《债务重组计划》中金融债务已签约实现债务重组的金额累计为 1,088.63 亿元, 相应减免债务利息、豁免罚息金额共计 96.41 亿元。
另外,公司根据债务重组相 关工作的推进情况,对已签署《债务重组协议》中适用“兑、抵、接”清偿方式 的相关债权人已启动两批现金兑付安排,合计将兑付金额为 19.16 亿元。 公司将坚决恪守诚信经营理念,积极解决当前问题,落实主体经营责任。以 “不逃废债”为基本前提,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公平公正、分类施策的原则, 稳妥化解华夏幸福债务风险,依法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 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一)仲裁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州鼎鸿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鼎鸿”) 为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底层标的债权债务 人。因湖州鼎鸿未能按期偿还中国金谷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谷 信托”,代表金谷·华夏幸福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财产权信托,为仲裁 申请人)享有的本金金额为19.10亿元的债权,金谷信托以湖州鼎鸿为被申请人 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30 日披露的《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87)。
(二)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关于本次仲裁的裁决书,裁 决的主要内容如下: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标的债权本金人民币1,700,000,000元; 2、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标的债权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之日止的利息; 3、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偿还标的债权本金计算至实际全部清偿之日 止的违约金; 4、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人民币800,000元; 5、申请人就被申请人对德清县人民政府的德清县雷甸产业新城PPP项目收 益权及已形成的及未来形成的应收账款在上述第一至第四项裁决项范围内享有 优先受偿权; 6、本案仲裁费人民币12,156,479元,由被申请人负担人民币11,910,000元, 申请人负担人民币246,479元; 7、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3 上述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仲裁裁决结果不会对公司当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目前正在省市政 府及专班的指导下按照整体计划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协议签署、资产出售等《债务 重组计划》落地实施的相关事宜,公司全部金融债务的偿付将在《债务重组计划》 的统一安排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