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洲集团:获不超过3.69亿美元定期贷款融资
2021-02-24 08:00:48 来源:房企观察网
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42个月
本公告乃由禹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18条作出。
於2021年2月23日,本公司(作为借款人)及本公司若干离岸附属公司(作为原担保人)与一组金融机构(作为贷款人(「贷款人」))订立一份融资协议(「融资协议」),据此,本公司获授一笔238,500,000美元之美元定期贷款融资及一笔234,000,000港元之港元定期贷款融资(统称为「承担」),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42个月。承担总额应不超过368,500,000美元或本公司与贷款人不时协定之有关其他金额。
根据融资协议,倘(i)林龙安先生及郭英兰女士(统称为「控股股东」)不再共同直接或间接控制本公司;或(ii)任何人士(林龙安先生或郭英兰女士除外)担任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主席,则将会发生控制权变动(「控制权变动」)。倘发生控制权变动,本公司须(i)立即通知贷款人之代理人;及(ii)於有关通知日期後第五个营业日提前全额偿付所有贷款,并支付其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未偿还款项(如有)。於发出有关通告後,不得再根据融资协议之条款动用资金,且各贷款人可供动用承担将自动悉数注销。
於本公告日期,控股股东合共於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中直接及间接拥有58.77%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