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圆成: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及虞云新收到《取保候审决定书》
2021-01-04 11:13:09 来源:房企观察网
不影响公 司的正常业务运作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了《关于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因公司未按规定披 露对外担保及大股东占用资金等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 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周晓光及虞云新提供的马鞍山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 决定书》【公(经)取保字(2020)59、60 号】,现公告如下: “我局正在侦查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因犯罪嫌 疑人周晓光、虞云新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 2020 年 12 月 21 日起算。” 实际控制人周晓光、虞云新未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影响公 司的正常业务运作。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