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
2020-06-30 07:41:53 来源:房企观察网
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 额合计不超过 2.90 亿元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 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 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 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 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 司的富余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 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 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 3.02 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 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 额合计不超过 2.90 亿元。
上述事项已经 2020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为: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 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主要在国内经济状 况较好的城市,未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项 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 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能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实施本次财务资助的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并积极防范财务资助风险。
公 司与合作方洽谈合作时,会调研合作方及其股东背景、资金实力、资信水平,只 有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选择与其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保证项目顺利 开发建设。项目公司是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 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 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拨富余资金。
同时当项目公司资金不 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 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财务资助,并充分 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 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实收资本和股东借 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及其他合作项目的股东投资款项 作为资金偿还保证,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 化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借款的偿还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是在充分预留了项目后续建设 和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后,且遵循房地产行业惯例,按照股权比例同等条件调用, 不会对控股子公司项目开发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造成影响。